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3日召开新闻通报会,发布《吉林省中药材标准》(第二册)《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》(第一册)《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》(第一册)。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图
中新网长春2月3日电 (记者 郭佳)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3日发布《吉林省中药材标准》(第二册)《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》(第一册)《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》(第一册)(以下简称“三个标准”)。该局副局长姜国明表示,制(修)订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是从源头上保证中药质量的重要措施。
吉林省既是中国中药生产大省,也是中药资源大省。不过,此前该省一直沿用《吉林省药品标准》(1977年版)和《吉林省中药炮制标准》(1986年版),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则是空白。
据了解,中药标准方面存在的短板,严重影响了吉林省中药新药开发和地方习用药材、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和临床使用,省内企业对中药相关标准制修订有着强烈的企盼。
为此,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监管的职能作用,从中药产业链源头入手,加快推进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制修订,并于2020年初实施《吉林省中药材标准》(第一册)。
《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》(第一册)收载163个品种,均为中医临床处方常用品种,是吉林省首部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,填补了吉林省在中药配方颗粒科研、生产和临床使用上的技术空白。
《吉林省中药材标准》(第二册)共收载吉林省常用的中药材品种60个,其中新增品种36个,修订品种24个,均为国家标准未收载品种,包括植物的根及根茎类、皮类、叶类、果实及种子类、全草类和动物类及矿物类药材等。
《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》(第一册)共收载吉林省临床常用的中药饮片品种94个,其中新增品种63个、修订品种31个,包括植物药饮片86种、动物药饮片7种、矿物药饮片1种,涉及20种炮制方法。
据介绍,此次发布的《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》(第一册)本月起实施,《吉林省中药材标准》(第二册)和《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》(第一册)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。
长春中医药大学副校长邱智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吉林省中药地方标准是对国家标准必要的补充,这三个中药标准的颁布实施,将使更多药用资源的应用有法可依,进一步扩大吉林省中药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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